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文件精神,根据《绍兴市出口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绍市出专办〔2021〕1号)文件要求,加快重点市场海外仓布局,引导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推进我市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拟开展2022年绍兴市公共海外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海外仓是指建立在海外具备仓储、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他多元化服务功能的重要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公共海外仓注重公共性特点,除企业自用外,还为其他外贸经营主体提供通关、仓储、分销、展示等境外综合营销服务。参评对象有以下四种类型: 物流型公共海外仓: 依托固定航线(海、铁、空)和固定时间的优势约价,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运输、货物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的海外仓。定时定量集中处理国际发运、仓储、分拣、打包、配送和转运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优势体现于国际支线运输费用和目的国末端配送费用低于其他公共海外仓。 贸易型公共海外仓: 在固有的贸易活动基础上,依托目的国本地细分销售渠道和网络关系,在原有的国际贸易背景下,搭建国内卖家的线下销货和线上展示平台,依靠本地海外仓的时效性,实现良好的B端采购体验。 平台型公共海外仓: 通过第三方平台下单,物流发货到海外仓分拣、再包装、再配送到客户端的海外仓。专注于境内卖家、海外仓和境外买家处于同一系统平台,优势在于方便三方沟通、统一管理、统一解决问题,专注于系统性开发、国际支付、良好的C端用户体验。 公共海外华侨仓: 华侨依托海外资源,在海外长期居住地建设或投资运营的仓库设施,为我市外贸经营主体提供仓储、配送等基础服务,同时提供通关、展示交易、售后、线上线下对接、金融等延伸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市级公共海外仓(非华侨仓)申报条件 1、企业在绍兴市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没有违反我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2、熟悉目的国相关海关政策法规、税务、法务等知识,能为我市外贸经营主体提供通关、仓储、分销、展示等境外综合营销服务; 3、在2022年5月19日前入驻“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并且完成系统对接,评审数据将以系统监测数据为准; 4、具有仓储管理系统,具有基本的订单管理模块、物流模块、仓储模块和财务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5、具有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6、三年内已被评为省级、市级公共海外仓的项目不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市级公共海外华侨仓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负责人拥有绍兴市内户籍,征信情况良好,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2、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具备海外仓的所有权或运营权; 3、熟悉居住国相关海关政策法规、税务、法务等知识,能为我市外贸经营主体提供通关、仓储、分销、展示等境外综合营销服务; 4、具有仓储管理系统,有基本的订单管理模块、物流模块、仓储模块和财务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5、投建的公共海外仓仓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2021年度服务3家(含)以上绍兴市内出口经营企业,且为企业提供海外仓储、配送等服务(需有完善的合同、协议和服务清单等); 6、在2022年5月19日前海外仓储系统数据与“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对接。 三、申报材料 (一)市级公共海外仓(非华侨仓)申报材料: 1、绍兴市公共海外仓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境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4、公共海外仓仓库的平面图、实体照片、google等海外地图定位截图; 5、公共海外仓仓库的租赁合同及租赁付款凭证(至少付款一年的财务凭证),若为购买需提供购买合同及购买的财务付款凭证;若为合作需合作方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及财务付款凭证; 6、公共海外仓近一年设备租赁或购买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照片)及财务付款凭证; 7、不少于3份的服务绍兴企业的合同,以仓储系统导出的前3家企业为准和一份服务绍兴企业名单; 8、各类型海外仓至少提供一套出口报关、国际运输提单、进口清关、入库、出库全流程单据; 9、提供一份服务企业仓储费增值税发票及银行付款的凭证; 1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银行付汇水单(如境外投资证书时间超过两年,必须提交两年内银行汇款流水); 11、公共海外仓企业能为我市出口外贸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的佐证材料(图片上传“海外智慧物流平台”),若为合作运营需提供合作运营方相关可提供第三方服务的证书或备案资料,如公共海外仓所在国当地自有的清关资质、法律服务资质、宣传服务等; 12、境内企业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权益变动表,以及境外海外仓的资产负债表; 13、境内外企业及公共海外仓介绍:包括企业简介、仓库介绍、人员组成、业务描述和公共海外仓使用率及库存率的描述; 14、提供一段1-3分钟的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海外仓的内、外部环境、人员使用操作系统画面、货物情况等; 15、公共海外企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要加盖企业公章。 (二)市级公共海外华侨仓申报材料: 1、市级公共海外华侨仓申报表; 2、申报主体负责人的身份证、居住许可证以及境外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公共海外华侨仓仓库的平面图、实体照片、google等海外地图定位截图; 4、公共海外华侨仓仓库的租赁合同和财务付款凭证,若为购买,提供购买合同和付款财务凭证,若为合作需合作方提供购买或租赁付款财务凭证; 5、公共海外华侨仓企业能为我市出口外贸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的佐证材料,若为合作需提供合作方可提供第三方服务的佐证材料,如公共海外华侨仓所在国当地自有的清关资质、法律服务资质、宣传服务等; 6、服务绍兴市企业至少3家的合同及证明清单以仓储系统导出的前3家企业为准,并提供至少一份服务企业仓储费开票信息及银行付款的凭证; 7、境外海外仓运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8、提供一段1-3分钟的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海外仓的内、外部环境、人员使用操作系统画面、货物情况等; 9、运营公共海外华侨仓企业的介绍:包括企业介绍、仓库介绍、企业在当地运营公共海外仓的优势、人员组成、业务描述和公共海外仓使用率及库存率等; 10、华侨公共海外仓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要有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字。委托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四、支持政策 经审核公示后,择优认定为市级公共海外仓,并对其主体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市级公共海外华侨仓给予荣誉,不给予资金支持,且该荣誉不得用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等活动或开展有损国家利益和名誉的活动。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海外仓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项目,视情况扣回支持资金。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根据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的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30日前上报本辖区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2、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统一用 A4纸装订成册,材料封面要注明项目类型和名称,申报材料要按封 皮、申报表、申报单位承诺书、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 订并编制目录,目录页码与卷内文件页码一致。 3、市商务局将根据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结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初步名单。 联系方式 绍兴市商务局:88260673 越城区商务局:88628808 柯桥区商务局:85687678 上虞区商务局:82120201 诸暨市商务局:89099990 嵊州市商务局:83112640 新昌县商务局:86038905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及任何费用,请求职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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